重建廢墟 – 第二十四章:預言的勝利

重建廢墟

第二十四章:預言的勝利

「我向你們預言,無論如何,上帝會提供一個方法讓我們再次寄送那本書。」

——傑拉德·弗盧里

《號角》,2001年3-4月

露絲·塔克說我們的信仰不基於聖經,但實際上,整場鬥爭中聖經一直是我們的指南。我們受上帝賦予的使命,植根於聖經,促使我父親首先印刷《時代之謎》。然後,在WCG攻擊後,我父親依靠聖經建立了我們的法律策略框架:進攻戰爭。每遇到挫折,他都轉向上帝的話語尋求鼓勵。

「我沒有氣餒——我沒有沮喪,」我父親在2000年9月18日第九巡迴法院裁定對我們不利後幾天對PCG成員說。「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戰鬥。我要求律師們像我們的生命取決於此一樣戰鬥,但要以積極的態度真正戰鬥——意識到上帝與我們同在。」

在上訴法院裁決後不久,我們的律師申請了重新審理。我們向第九巡迴法院的27位法官提交了簡訊,希望其中一位能提議將我們的案件提交給11位法官的小組審理。沒有人回應。

「還沒結束,」我父親堅稱。「我們最終會贏得這場戰鬥。我們絕對知道這一點。」

在等待最高法院是否接受我們案件的同時,我父親在2001年3-4月《號角》中發表了這一驚人聲明:「我們正在為赫伯特·W·阿姆斯特朗的書《時代之謎》進行法庭鬥爭。最大的問題是,誰擁有版權?……現在已經發出了禁制令。我們不得不停止印刷和寄送《時代之謎》(以及阿姆斯特朗先生的所有著作)。

「我們已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進入最高法院的機會不到1%,但我相信我們會進去。我向你們預言,無論如何,上帝會提供一個方法讓我們再次寄送那本書。」

這篇文章刊登幾週後,4月2日,最高法院拒絕聽取我們的請願書,沒有說明原因。表面上看,事情從壞變得更糟。

然而,我父親說的每一句話都讓PCG成員確信,事情最終會好轉。這是因為,依靠聖經預言的確切話語,他早在訴訟結束前就知道結果會如何。

在最高法院決定不聽取我們案件的同時出版的《最終揭露:啟示錄的皇家之書》中,他寫道:

我們應該傳遞《時代之謎》嗎?我告訴你,我們必須傳遞它!當聖經談到再次預言時,這主要意味著同樣的預言——再次預言。上帝談到的是之前已預言的信息。我們必須再次預言,因為我們尚未以《時代之謎》觸及最大的可能受眾。工作尚未完成。

上帝不會允許任何人阻止這一信息,直到工作完成。禁制令只是一個暫時的延遲!

他基於《啟示錄》第10章的某些預言做出這些強硬聲明,該章節說「上帝的奧秘」必須在基督回來前「完成」(見《啟示錄》10:7, 11)。他繼續說,這就是為什麼PCG被委託將《時代之謎》傳遞給世界。「除了這一暫時的禁制令,《時代之謎》將再次傳出。理解這一點真的將時間框架大大縮短,」他寫道。

他不知道上帝會如何做到這一點的所有答案——只知道上帝會做到!

預言更加具體

在2001年5月31日的《日報》中,比爾·斯托寫道:

全球上帝教會法律部門主任說,如果費城上帝教會想出版和分發WCG擁有版權的出版物,應直接與全球上帝教會談判。

據我們所知,這是WCG首次表示他們可能會取消其「基督徒責任」教義。細讀之間,赫爾格間接承認:我們沒有計劃註釋或以原始形式提供阿姆斯特朗先生的作品,所以去吧,給我們一個報價。現實已經來臨。他們知道必須以某種形式將阿姆斯特朗先生的作品公開提供。

那年晚些時候,2001年9月,我們出版了另一本書,題為《那先知是誰?》。我父親在第86頁寫道:

我相信我們不會輸掉這場官司。是的,我們勝訴的機會很小。但這只會讓上帝的勝算更大。他就像最高法院,只接受特定案件。但祂通常在你已經進入烈焰爐時接受!《時代之謎》對我們來說是一扇敞開的門。上帝暫時將其搁置。但《以賽亞書》22:22說,當以利亞敬開門時,無人能關閉。我們必須對此有信心。

《啟示錄》第10章(在《皇家之書》中闡述)揭示《時代之謎》的信息將再次傳出,而《那先知》中討論的預言則表明更多。《以賽亞書》第22章說,在末世會有一人作為以利亞敬的原型。請注意第24節對這個人的描述:「他們將把父親家的所有榮耀、子孫和後代、所有小量的器皿,從杯子的器皿到所有的酒瓶器皿,都掛在他身上。」

古代,這些器皿是執行聖殿服務所需的工具。我父親解釋說,今天,「這些必須指我們所有的書籍和小冊子。所有榮耀都掛在以利亞敬身上——來自阿姆斯特朗先生的所有啟示……」

這是我們首次得到上帝希望我們不僅僅是複製和分發阿姆斯特朗先生作品的權利,而是希望我們擁有它們!

電子出版——更多啟示

大約在這時,赫爾格設計了電子出版計劃。最初,他們希望我們承擔該項目的費用。然而,2001年11月,他們告訴我們,他們將自費推進電子出版事業,以削弱我們關於要求授權是徒勞的論點。

同月,我們出版了另一本書《上帝的家庭願景》。我父親在其中寫道:「《時代之謎》不屬於全球上帝教會。它是上帝的知識!」

在該書第132-135頁,我父親討論了全球上帝教會如何賣掉了其屬靈長子權,比較該教會與以掃。他寫道:「如果你今天用所有的財富換取你的長子權,它仍然只是一碗湯!」這就是WCG多年來一直在做的事情——賣掉阿姆斯特朗先生獲得的寶貴禮物、精美家具、青年營地和設施、節日場所、大學校園。他們甚至試圖出售帕薩迪納的總部設施,包括教會的瑰寶——大使禮堂。

但他們會不會也賣掉阿姆斯特朗先生的著作?到那時,他們只提議過授權——而且是非常限制性的授權。

哈巴谷揭示結果

隨著2002年的進展,雖然損害賠償審判尚未開始,反訴也未解決,但聖經預言表明訴訟正在迅速結束。我父親在我們9月-10月期的《皇家願景》中寫了一篇長文。標題一目了然:「哈巴谷揭示我們法庭案件的結果。」關於《哈巴谷書》3:2,他寫道:

PCG從未需要復興,除了在法庭案件中。這是一個關於上帝復興我們的預言。所以我們需要為一個壯觀的結局做準備!是的——我們將獲得阿姆斯特朗先生的著作……我相信上帝必須給我們阿姆斯特朗先生的著作。我憑信心說這一點,我堅信如果我們有所需的信心,祂會做到。

他再次基於聖經揭示的內容做出如此強硬的聲明。請注意《哈巴谷書》1:1-2:「先知哈巴谷所見的默示。耶和華啊,我呼求多久,你不聽!我向你呼喊暴力,你不救!」在哈巴谷的時代,有一場聖殿危機——這是PCG在末世所經歷的原型。

第3節寫道:「你為何使我見罪孽,使我看不公?因為搶奪和暴力在我面前,又有人興起爭端和爭執。」原文希伯來文的「爭端」和「爭執」表明這指的是法律鬥爭。

請注意,哈巴谷時代上帝的忠實子民在法庭上表現不佳。「因此律法無效,公義永不顯現;因為惡人包圍義人,所以錯誤的判決出現」(第4節)。再次注意法律語言——律法、判決、錯誤的判決。根據《斯特朗詳盡聖經詞典》,希伯來文的「判決」一詞意指「司法上宣布的裁決(有利或不利),特別是判決或正式法令……」。《錨點聖經》說:「第4節的司法語言無可爭議……它可能在描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