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十分之一
作者:Fred Dattolo
《皇家異象》 2020年9-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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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遵守這些清楚的律法來證明上帝——並領受豐盛的祝福!
十分之一是什麼?
「十分之一」是古老的英文詞彙,在1611年英王欽定本聖經翻譯時已普遍使用。其意義就是「第十」,任何東西的十分之一就是它的第十部分——也就是10%。
要真正明白上帝的三種十分之一,首先必須明白萬物都屬於上帝。我們必須將這重要的真理牢記心中,才能以上帝的眼光看待十分之一。
我們所生產的一切——金錢以及金錢所能購買的一切——都來自大地。上帝創造了大地,大地屬於祂,祂擁有大地及其一切出產。聖經多次提醒我們這個概念:「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篇24:1;另見詩篇50:12;哥林多前書10:26)
上帝宣告:「凡在天下的,都是我的。」(約伯記41:11;另見出埃及記19:5;申命記10:14)
上帝提醒我們:「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詩篇50:10)連金銀也是上帝的:「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哈該書2:8)
萬物都屬於上帝。我們雖然勞力賺取財富,但上帝甚至創造了我們所用的能量和心思意念,並維持一切力量與能量。
上帝對我們所生產的一切擁有優先的合法權利。沒有上帝所創造的物質和祂所設立並維持的物理定律,我們無法生產任何東西。你的工資、薪水、利潤、收入或出產,都屬於上帝,而非屬於你。因此,上帝有合法的權利按祂的旨意使用它們。
然而,上帝是慷慨慈愛的上帝。本質上,祂與你立約。無論你的職業或工作是什麼——農夫、律師、廚師、作家、業務經理或其他——你的工作都仰賴上帝所創造的物質、物理定律和大地。上帝讓你使用祂大地的一部分、祂物質資源的一部分,或使用他人從大地所提取的資源。作為交換,祂只要求你所生產之物的10%。
無論你的工作是什麼,無論你是否意識到,你其實是在與上帝同工。赫伯特‧W‧阿姆斯特朗寫道:「當我們坐下來好好思想,就會發現上帝供應了人類所製造或生產之物中約九成的部分,而人類的思想、計劃和工作只供應約一成的部分。但上帝並沒有取走十分之九的收益或收入。祂甚至沒有取走十分之八、十分之七、甚至十分之三或十分之二。上帝是慷慨的。上帝只為自己保留那從祂的大地、藉著祂的力量和能量所生產之物中極小的一份——十分之一!
「上帝只取十分之一。你若誠實地將上帝的十分之一交給上帝所揀選的代表,然後——也只有在那時——上帝才宣告其餘十分之九在法律上歸你所有!」(《結束你的財務憂慮》)
即使如此,上帝仍用這十分之一造福人類——用來資助祂在地上為基督再來所預備的工作!
你欠上帝的債
要牢牢抓住這極重要的真理:十分之一是我們欠上帝的債,不是我們「給」上帝的東西,而是必須償還的債。我們欠上帝的十分之一優先於一切其他付款,必須在所有其他開支之前先繳納。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按總收入(毛收入)獻十分之一,而不是按淨收入。這是上帝十分之一律法的根基。(在某些稅率遠高於美國的國家,已有按淨收入或毛收入獻十分之一的判例。若對你所在國家的十分之一指引有疑問,請聯繫當地牧師尋求指引。)
利未記27:30表明,十分之一是歸給上帝的聖物,是為神聖用途分別出來的。正如安息日是聖潔的時間,十分之一是聖潔的金錢——是為上帝的用途分別出來的!我們應當敬畏而不敢忽略獻十分之一。
你或許知道偷竊是錯的,但你是否明白,若不將上帝的十分之一歸給祂,根據律法,你就是搶奪上帝?瑪拉基書3:8-9說得非常清楚:「人豈可奪取上帝的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物呢?』就是在十分之一和供物上。因你們這國民都奪取我的物,所以必受咒詛。」
《皇家異象》總編傑拉德‧弗拉瑞在《瑪拉基的信息》中解釋,這幾節經文特別適用於老底嘉的牧師以欺詐方式使用上帝的十分之一。然而,他在《上帝家庭的異象》中也強調,第9節後半句更好的譯法是「因你們奪取我的物,並奪取這整個世界」。因此,若我們不獻十分之一,我們不但搶奪上帝,也搶奪了那些本應從上帝用十分之一所資助的工作中得益的人!
相對地,請看上帝對忠心獻十分之一之人所應許的奇妙祝福:「萬軍之耶和華說:『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這是何等美好的應許!無論你的財務多麼緊迫,只要你忠心獻十分之一,上帝必看顧你。若你停止獻十分之一或沒有獻足,你就剝奪了上帝成就這應許的機會。你若搶奪祂,祂怎能祝福你呢?你有時會在財務上受試煉,但上帝素以最後一刻的奇妙作為聞名。
十分之一該繳給誰?
有些人認為十分之一的律法只適用於猶太人,或只適用於古代以色列。然而,聖經清楚顯示,十分之一的律法仍然適用於新約基督徒,也清楚指示今日應將十分之一繳給誰。
從古以來,上帝在地上一直有一個代表祂、執行祂使命的祭司體系。祂在地上的工作一直需要資源或金錢來運作,而十分之一的制度從來就是用來資助這工作的。你可以從新約希伯來書得到證明。
希伯來書6:20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基督今日以我們的大祭司身分行事,擁有麥基洗德的等次。麥基洗德是族長時代的大祭司(創世記14:18)。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無父、無母、無族譜……乃是與上帝的兒子相似,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7:1-3)麥基洗德實際上就是後來成為耶穌基督的那一位。
亞伯拉罕將十分之一奉給麥基洗德(希伯來書7:2,4)。十分之一早在摩西出生以前就已存在。
在希伯來書7:5-12,保羅說明祭司職任改變時,十分之一的律法也隨之改變,但十分之一本身並沒有廢除。如今我們是將十分之一奉給麥基洗德等次的基督。
第一種十分之一
「你每年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田地所出的,十分取一分。」(申命記14:22)我們要按「出產」(收入或收益)獻第一種十分之一,包括薪水、工資、獎金、利息、股息、資本利得等。自僱人士按調整後總收入獻十分之一。
不需獻第一種十分之一的收入包括失業救濟、福利金、退休金、遺產、第三種十分之一收入等。
第二種十分之一
申命記14:23描述了我們必須獻上的另一種十分之一:「又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吃你十分取一的五穀、新酒和油……好叫你學習一生一世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
這第二種十分之一是要由獻十分之一的人和家人吃用,並在上帝所選擇的地方(住棚節會址)享用(申命記14:24-26;16:15)。上帝命令我們特別為住棚節存這第二種十分之一。
第二種十分之一的主要目的是在住棚節期間享用食物飲料、支付交通、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