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議的人類潛能
赫伯特·W·阿姆斯特朗 著
著作權所有 © 1978, 2004, 2010, 2016 費城神的教會
第六章:神如何計劃重生自己!
我已說明神為何決定創造人類,並將人類家庭安置在地上。但如此浩大的計劃,如何實現?
確實很少人對其中涉及的事有絲毫概念。今日幾乎無人意識到,為使我們每人享有的這人生成為可能,需要何等規模的神蹟發生與神聖計劃。
在前一章,我提到有人或許會問:「神豈不能事先知道路西弗會做甚麼?」答案是否定的!但神確實知道,路西弗叛逆與地上天使犯罪是可能的。
知道這可能性,神是否等到那全地災難發生後,才開始思想創造人類?答案是絕對的「否」!祂沒有等到那悲劇災難,才開始計劃重生自己的種類。
讓我舉個比喻。我乘坐的灣流二型噴射機,其人類設計師知道不同零件或系統可能故障,所以設計並安裝「故障安全」系統。若某零件出錯,另一零件或系統立即接管——有時甚至有第三套。若人類設計師會預先計劃機械故障,那偉大的造物主神豈不更會預先計劃路西弗與天使犯罪的事!無疑神預先計劃了。祂在創造地球之前,就知道天使擁有獨立思想、推理、選擇、形成意見與決定的能力,可能叛逆轉向不義。祂的偉大旨意要求祂允許這事!
或許這就是祂創造物質——整個物質宇宙的原因之一。物質有許多屬性——有機與無機物質、力、能量、慣性、重力等——提供材料,讓祂能造出必死狀態的人類,作為重生自己的途徑。
在此,我們需更深入認識我們的創造主神!我們需知道,為何今日幾乎無人對這浩大、至高令人敬畏的計劃有絲毫概念!
只有一位神——卻不止一位格!
讓我盡力使這有史以來最奇妙的真理清楚明白!
首先,再回神向我們啟示知識的第一句話:「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
神感動摩西用希伯來文寫下這話,而非上面的英文。我重申,譯為「神」的希伯來名字是「Elohim」——形式上是複數名詞,像「家庭」「教會」「群體」「團隊」。一個家庭,卻由不止一人組成。一個教會,卻由不止一位成員組成。一個群體,若非由不止一人組成,就不是群體。一個運動隊,卻由兩人、五人、六人、九人、十一人或更多球員組成——另有替補。
這位原路西弗,如今成為撒但,已如此巧妙迷惑全人類,以致今日幾乎無人知道,神實際上是一個神聖的家庭。一個家庭。神就是家庭。那家庭是一位神。
撒但迷惑人相信各種其他觀念。或許最多人被迷惑相信神是「三位一體」——三位一體的神——將神限於三位,並誤傳從神與基督流出的聖靈為一位格。
其他人認為神只有一位格。
但請再注意,新約約翰福音一章1-5、14節:
「太初有道……」聽起來與創世記一章1節相似,不是嗎?創世記一章1節是:「起初,神……」但創世記的「神」從希伯來文「Elohim」譯來,意指不止一位格組成一位神。在約翰福音,「道」從原文希臘文「logos」譯來,意為「話語」「發言者」「啟示的思想」,作為一位格。
接著:「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第1-3節)
這「道」是一位格。這位格「從起初」就與神同在,永遠自有永有。祂與神同在,也是一位格。祂是神。神是父,祂與之同在,也是一位格。他們永遠共存。「萬有」(其他地方譯為「宇宙」)是藉著祂——道——神聖的發言者——所造。
但請注意第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這當然說到耶穌基督。在肉身中,祂是父神所生的,是唯一如此被生的(在人間出生之前)。
在這生與人間出生之時,「道」成為神的兒子。
父從天上說到耶穌:「你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耶穌禱告時稱神為「父」——父與子——家庭關係。教會在復活成不死靈體生命時,將嫁給復活得榮耀的基督(以弗所書五章25-28節)。於是我們在此有家庭關係——父、子、丈夫與妻子。「妻子」將由神所生的兒女組成。
我個人曾是一家之父。我的姓是阿姆斯特朗。我與第一位妻子同住五十年,直到她離世。我有兒子加納·泰德。我的兒子也姓阿姆斯特朗,就像耶穌,道是神,卻與神同在。我們的家庭姓是阿姆斯特朗。家中所有成員都姓阿姆斯特朗。當女兒們結婚,她們開始各自另一家庭,改姓丈夫的姓,丈夫成為那家庭之父。但每個家庭仍只是一個家庭。
同樣,只有一位神——但「神」是家庭之名,那一位神中不止一位格。
基督是萬有的造物主
神是創造主。但神是神聖家庭。父如何是創造主,基督也是?以弗所書三章9節寫道,父神「藉耶穌基督創造萬有」。基督是「道」——發言者。詩篇三十三篇說到祂:「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定了。」(第6、9節)
我舉例說明。一九一四年一月,我受一家全國雜誌委託,到底特律訪問亨利·福特。我第一次見他時,他剛從巨大福特工廠門外走出。他穿西裝,不是工作服。他是福特汽車的製造者。他藉數千員工製造汽車,我看見他們穿工作服在廠內工作。員工使用機器與電力。同樣,父神是創造主。祂藉耶穌基督——「工人」——創造,基督說話,就藉聖靈的大能成就。但耶穌清楚說,祂只說父所吩咐的。
請注意歌羅西書一章:說到父(第12節)與「他愛子」(第13節),「他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坐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第15-17節)
耶穌基督在人間出生之前,與父同在——永遠!
神究竟如何計劃重生自己?
從永恆,父與成為耶穌基督的「道」共存。他們創造天使——可能數百萬。三分之一,在路西弗之下,在地球創造時被安置在地上。神設立祂的政府統治他們,路西弗坐在寶座上。路西弗棄絕神的政府。他與天使喪失資格——神政府不再在地上施行——地球變成荒廢、空虛、敗壞、黑暗。
在此之前,神家庭中是否只有這兩位——神與道?神未啟示更多。在此史前,神是否已為父,道為子?聖經從未如此稱呼他們。
若在那史前,道已是神的兒子,神必在子出生之前已存在。那子必在那出生之時才開始存在。但「道」——logos——像神一樣,從永遠自有永有。
現在,請思想神要成就的真正浩大計劃——重生自己!
很可能,在此之前,從未創造過有生殖過程的生命形式。最早的生殖生命例子,或許是植物生命——在神更新地面面貌時(創世記一章11-12節)。
神在安置天使在地上之前,已創造物質宇宙。神創造物質,包含可成就奇妙事的屬性。有機(活的)與無機(惰性——死的)物質。物質有能量、重力、慣性等屬性。可從中釋放如氫彈的驚人大能。物質的存在,提供神重生自己所需的。
在創造生殖植物生命之後,神創造動物生命,也帶生殖過程,各從其類——牛從牛類、馬從馬類等。
但如今神(Elohim)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一章26節);換句話說,按神的種類。
神用靈創造天使。但如今,為祂自己的生殖目的,物質提供所需屬性。
於是「……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世記二章7節)——用物質。
人若犯罪——以及犯罪之時
在此,我們必須考慮神政府的基本原則。國家不能無元首。神將路西弗安置在地球寶座上。他不再施行神政府——已喪失資格——但他(如今改名撒但)必須留在寶座上,直到他的繼承者合格並正式上任。撒但仍在誘惑第一對人類——他至今仍是「這世界的神」(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與「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以弗所書二章2節)——這就是神政府這基本原則的充分證據。
不止如此,一旦地球被反對神政府的人居住——一旦那政府停止運作——就必須有人合格成為路西弗(如今撒但)的繼承者——為恢復神的政府與道路,繼承者必須實際棄絕並轉離撒但的道路!
更進一步,那些將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也必須藉轉離或棄絕撒但的道路、勝過那道路,並實際活在神律法的道路中來合格。
知道這點,神知道撒但必不可免地誘惑第一個人類不信神而犯罪。若超級天使長與他所有天使都被引誘叛逆,人類——比天使微小——犯罪豈不更確定!
你能想像神與道(也是神——神家庭中的一位)計劃這至高創造大能的奇蹟嗎?道自願暫時放棄祂永遠擁有的至高大能與榮耀(約翰福音十七章5節),脫去一切,為要被神所生,在肉身出生,為要受死(希伯來書二章9節)。既然神將實際造人的工作委託給道,祂在肉身出生、為要受死時,在那死亡中,將獻上比全人類總和更有價值的大能生命——因為祂是人類的造物主。而且,祂既神又人——在基督位格中,既是神又是人,能避免犯罪。然後,祂從未犯罪,雖然各樣試探與我們一樣,在死亡中能代替我們付上我們所招致的刑罰。
神用人從物質造成,必死,若犯罪不悔改必死。所以人的罪刑罰是死亡。「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章23節)
父神有大能使基督從死裡復活成不死生命——使人類復活成不死靈體生命成為可能。
於是,神成就旨意的大計劃成形。若人犯罪——除耶穌外皆然——他可悔改——轉離罪,與神和好,活在神的道路中。換句話說,轉向神的政府,接受祂統治生命,接受基督為救主與將來之王。基督將合格在地上恢復神的政府!
但若犯罪的人拒絕悔改——拒絕轉離撒但的道路,讓神政府統治他生命?那將有第二次的死給任何或所有這樣的人(啟示錄二十章14節)——他們將不復存在——彷彿從未存在過(俄巴底亞書16節)。
但這是否就是神(在神與道的位格中)所考慮的一切?不。遠不止此!
計劃是用物質造成人。但神如何重生自己,或帶數百萬進入神家庭?
這需要神自己的生命——神聖神生命——被注入。只有在神自己聖潔、公義、完美的性情,在每位人類中藉悔改與信心,在這地上的必死生命中被作成後,才可能。
神所構想的計劃何等奇妙!祂用人從物質造成——若人完全失敗,可如從未存在,被毀滅。所以神用人從物質造成,按神形像樣式成形,讓人可改變——在復活時從物質變成靈體組成——成為神家庭的靈體成員。
你的心智能領會何等無比的智慧、設計與計劃大能,使我們超越的人類潛能成為可能嗎?
神先造植物生命——植物。這是活的物質自行生殖,卻無自我意識——無腦。接著神創造動物生命,在其中安置腦,有某種意識,卻無思想、推理、決定過程。但人,為要重生進入神家庭,被設計擁有神類心智,能思想、推理、選擇與決定——發展神般的性情。
這一切如何成就?實際上,大象、鯨魚或海豚的腦,在複雜、設計與品質上幾乎等同人類腦,甚至更大。黑猩猩的腦也幾乎相等,只是稍小。那麼,為何人類心智遠遠超越動物腦?
